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出台9条措施,从专项资金支持、贷款贴息、减收担保费等方面,全力支持全省企业复工复产。

这9条措施主要涉及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建立健全医药储备制度等。为了支持重点保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省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生产(原有生产企业扩能改造)、转产(生产线由生产其他产品改建),扩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产能。

同时,建立健全医药储备制度。将省级医药储备规模增加到2亿元,主要用于医用防护用品、相关药品等储备,省财政按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对纳入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在落实国家50%贴息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给予25%的贴息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患有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省财政还充分发挥中原再担保集团公司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将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纳入再担保范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担保业务减按50%收取再担保费;各市县建立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还将对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发生的疫情防控业务风险进行相应补偿。其他还包括推进政府合同融资、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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